聖經其他歧視
文:奧賣葛、奧姐姐 / 校正:奧妹妹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5月8日 (原文日期:200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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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古人們的落後知識,他們對於不理解的東西可能會存在恐懼的心態。例如會把一些殘疾認為是不潔的、會褻瀆神明的。寫於古時的聖經亦一樣,存在著各種各樣歧視。以下為一些含歧視的聖經經文:
聖經殘疾歧視
利未記
21:16耶和華對摩西說、
21:17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21:18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21:19折腳折手的、
21:20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21:21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喫。
21:23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聖經歧視性無能者
申命記 23:1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聖經歧視私生子
申命記
23: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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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伸延閱讀:
註
[1]第廿一、廿二章祭司與獻祭.海外華人福音網.web2016
[2]聖經知識庫.台灣聖經網.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2008.web.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