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絕對無誤」引起社會問題
[網友投稿]
文:「投訴聖經大行動」部份發起人
上載日期:200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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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僅作為了解中東文明發展的一本書,《聖經》當有其價值,但若奉為權威,特別是如原教旨[1]基督徒的對它持著「絕對無誤」的執著,則往往引起很多社會問題。就如愛因斯坦所說:「當一個宗教團體堅持聖經中所有經文皆絕對正確時,衝突便會產生」。
照單全收釀悲劇
很多人都認為《聖經》導人向善,但若細心留意,一些地方的表達方法卻很有問題。
如羅得待客慇勤似乎是好的,可是為此把女兒推給惡人強姦卻違反現今道德標準。
又如亞伯拉罕對神忠心,似乎是好的,但當神要求他獻上其兒子,他居然二話不說便拿刀準備殺死親生兒子!雖然在最後關頭神阻止了他,卻不但沒有半句責備,反而還嘉許亞伯拉罕「沒有把兒子留下不給祂」!
這樣的寓言,是如王局長所說的「符合大眾道德標準」嗎?
不要以為這些「只是記述,並無鼓吹」,對社會沒有影響。一九九零年,美國一位人所稱頌的基督徒、好爸爸在一次小組討論中聽過這段經文後,不知道是 什麼原因,「聽」到「神」指示他殺死心愛的女兒,於是便義無反顧照著做了。[2]
此悲劇的根源正是教會經常宣揚「《聖經》絕對無誤」(包括道德觀),教徒 對其內容又照單全收。事件當時震驚全國,可惜原教旨主義者並未汲取是次教訓,繼續到處宣揚「《聖經》絕對無誤」的訊息,繼續為這類悲劇播種。
偽科學誤導公眾
過去,《聖經》除了是宗教的經典,也是當時的一大知識來源。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不少經中的說法如「地平說」、「地心說」等已被證明為錯誤。但原教旨主義者卻抱殘守缺,根據《聖經》宣稱地球只有六千年歷史(恐龍起碼有六千萬年歷史),認為演化論完全不可信(不接受任何修正版本),在美國,他們甚至 把《聖經》中的創世故事,包裝為「智慧設計論」(或「智慧創造論」)這等偽科學,要求編入學校課程。
在香港方面,則有基督教團體遠付赴土耳其拍出所謂紀錄 片[3]來誤導公眾「發現方舟」,間中還有一些其他領域的(如電腦學)學者充生物、考古等權威去印證這些資料。
無能政府被騎劫
原教旨已成為本港基督教的主流,其影響力已大至可影響政府決策。
二零零五年,政府表示有意在歧視條例中加入性傾向。有原教旨組織即大灑金錢於報章 抹黑同性戀,扭曲歧視條例,同時亦煽動六萬教徒寄信到民政事務局反對此法例,最後成功迫使政府擱置立法。
到近期的投訴《中大學生報》及《聖經》一系列事件 的雙重標準,只有二十六項投訴的《中大學生報》予以送檢,有二千多人投訴(遠超發起人估計)的《聖經》卻不被送檢(而且越權,未檢先判)。
政府甚至以「源遠流長......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的荒謬理由拒絕送檢,出奇地與本港原教旨組織明光社口徑一致。
期間,報章報道淫審處成員竟有多人有教會背景,若送檢則他們不能參與審裁,增加《聖經》被評不雅的風險。
其後,明報亦因引述《中大學生報》內容而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物品, 然而,影視處卻拒絕把同樣引述《中大學生報》內容的明光社網頁送檢。更驚人的是,影視處竟然把這組織的網址列為「有用連結」,可見原教旨勢力已滲透影視處 和淫審處。
香港教會應檢討自身
宗教信仰的價值在於其超越、向善的精神,而非其典籍的「無誤」。不錯,《聖經》中確實有不少發人深省的教誨,但無可否認,它也含不少過時及錯誤的內容,所以閱讀時應好好思考,去蕪存菁,這樣才能有所裨益。
要增加社會的認受性,香港教會應正視此問題,不要一廂情願認為撒旦在作惡而不檢討自身。即使在教內,外國亦已越來越多前進派基督徒(Progressive Christians)不相信《聖經》無誤,香港的教會實在有需要學習,與時並進。
註
[1] 原教旨主義,Fundamentalism,又稱基要派;現代社會學大字典(Modern Dictionary of Sociology):原教旨主義是一個宗教運動,強調《聖經》內文的真確無誤,及聖經擁有最高權威。
[2] Abraham on Trial(《審判亞伯拉罕》), Carol Delan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8
[3]《挪亞方舟驚世啟示》,影音使團,曾在本港戲院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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