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靈上的昇華
2-7-2.沒有宗教包袱的道德(二)
文:奧賣葛、奧姐姐、奧妹妹 / 校正:抽刀斷水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7月2日 (撰文日期: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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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道德參考
除了以上一些基本概念與原則,我們亦可找一些有談及道德的書籍作參考,並順便訓練思維。
聖經
聖經?真的嗎?不是才証明了聖經不是絕對真理嗎?其實,即使聖經不是對絕真理,也不是神默示的,也不必立即把它掉到垃圾筒中。它雖然記載著不少前人錯誤或過時的觀念,但也有一些發人深省的智慧。
從前在聖經學到的良好品德,不要捨棄。從前愛人如己的(馬太福音22:39),要繼續愛人如己;從前愛護弱小的(使徒行傳20:35),要繼續愛護弱小;從前慈愛誠實的(箴言3:3),要繼續慈愛誠實。一切好的教導,都可好好緊記。
如果有空重讀聖經,在讀的同時可以保持開放的態度理性分析—哪些是好的?為甚麼是好的呢?好之中會不會有不足之處呢?哪些是壞的?為甚麼是壞的呢?壞之中會不會也有可取之處呢?
例子一:
馬太福音
6:1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6:2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6:3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6:4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處報答你〕
耶穌教到,在做善事的時候,不可以吹噓,不可以故意給人看到。這想法很好,因為做善事是為了對人好,不是為了炫耀。不過可惜耶穌又接著說:「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耶穌這就露了餡了—原來做善事還是為了賞賜和天父的的報答。這種執著於賞賜的善,也只是虛偽的善。
例子二:
馬太福音
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這經文教我們拜神前要先化解怨恨和瓜葛:與弟兄有怨恨的,就先與他和好;有人要告你的,就先跟他和解。當然,我們知道聖經中的神是指耶和華,而我們也知道聖經中的耶和華不可能是真正的神,但這也不會令這段教人要和解的教導變為廢話。此段經文仍然有價值,我們可以略過他不適用的地方,取其向善的精神。或者,我們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把這教導理解為:當我們在想成為更慈悲、更好、更貼近真理的人時,如果想起跟誰有怨恨和瓜葛的,就先與他們和解,連與人和解都做不了的,又如何能成為更慈悲、更好、更貼近真理的人呢?
(在知道聖經非絕對真理後,把自己的想法加進聖經裡,跟認為聖經是絕對真理時,把自己想法加入聖經裡,這兩件事是很不同的。在知道聖經非絕對真理後,我們清楚知道自己加進去的意思不是聖經原本的意思,只是自己的想法,有錯的可能;但在認為聖經是絕對真理的情況下把自己想法加入去,很容易就會認定那就是神真正的想法,沒有錯的可能。後者可以引起很大的問題。例如迫害科學家、支持奴隸制、歧視女人、歧視其他宗教、歧視同性戀等)
例子三:
馬太福音
5: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5: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5: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
5: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
被人打右臉,連左臉也要主動給人打;內衣被搶,連外衣也要送他。這樣看似很大愛,卻可能會傷害自己,縱容壞人繼續傷害別人。如果搶你內衣的是窮得走頭無路的人,你送他外衣還說得過去;如果打你的人原本是好人,只是一時生氣打了你右臉,你把左臉轉過來作勢讓他打,企圖讓他消氣,那也可能說得過去;但如果那是故意欺負你的沒有良知的人,讓他打和搶的行為就可能會令他變本加厲,欺負完你,又去欺負別人。於是,本以為是大愛的行為,結果卻害人害己。當然,我們也可以把這兩句理解為「不要報仇」就好了:人家打你,你不一定要打回去,你可以走避或求救;人家搶你內衣,你不需要也搶人家內衣,阻止他或報警就好了。人要學懂愛之餘,也要學會保護自己。
另外,這經文的「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把大愛說成是為了得賞賜。所以讓人打、讓人搶、愛仇敵、借人錢就是為了賞賜嗎?「愛」如果不是出自慈悲之心,而是出自貪欲,你心裡想著的就會是「賞賜」,而不是「我怎樣做才是對的呢?」。於是無法將心比己、明辨事非,很易行差踏錯。正如主流基督徒歧視女人、歧視別的宗教、歧視同性戀一樣。唯獨放下對「賞賜」的執著,凡事從慈悲之心出發,才能不斷自我糾正,回到正軌。
還有,「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這一句,把外邦人說得比他們低一等。要知道,一個人善不善良,不在於他是哪裡人、是何種族,而是在於他本身。外邦人不是每個都一樣,自己人也不是每個都一樣。
只要不盲從,聖經裡也是有到東西可以學到的。更多值得參考的聖經教導請見「聖經好句」。
論語
儒家思想影響華人文化數千年,然而,時移世易,隨著人類思想的進步,現代的人已知儒家思想也有不少不恰當的觀念。好在《論語》沒有像聖經那樣聲稱自己是「神的話語」、是「絕無真理」,因此,人們要屏棄它不合時宜的思想也沒有那麼困難。當然,我們仍然可以把《論語》作為參考,它好的地方仍然值得我們學習;壞的地方也可以作我們的反面教材。
例子一: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意思是「如果以恩德報答怨恨你的人,那要用甚麼報答對你有恩的人呢?應該要以正直的方法對待怨恨你的人,用恩德報答對你有恩的人。」
這個作法沒甚麼不好,只是這說法有一點邏輯問題:「以德報怨」與「以德報德」是沒有衝突的,即使你以德報怨,並不會有人阻止你以德報德,更不會有人迫你以怨報德。之所以會有「以德報怨,何以報德?」的想法,唯一有可能的是,你覺得如果對恩人與待惡人一樣好,好像虧待了恩人。不過這個想法也是不合邏輯的,你對恩人好,不管對惡人好不好,恩人得到的好待遇並不會變少。「何以報德?」這想法也許是基於「付出多少就要得到多少」,擺脫不了對「付出與得著」的執著。
例子二: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
意思是「自己不想的,也不要對人作。這樣,不管在國家還是在家裡,都不會被怨恨。」
這個想法也是很好,能夠切身處地為人著想,可以減少得罰別人或傷害別人的機會。只是要注意的是,並非每個人的所需、想法、喜好都和你一樣。有時候你認為好的,別人不一定喜歡;又或你不喜歡的,別人卻認為很適合。所以,切身處地為人著想的時候,如果能把別人的性格、需要、喜好都算進去的話,就更好了。
例子三: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意思是「女人與小人都很難相處,太親近,他們會失禮;太疏遠,他們會怨恨。」
把女人這整個群族一概而論地與小人並列,認定她們一定難相處,這是明明確確的歧視。現代的我們知道,人的性格特質與其性別沒有絕對的關係。有難相處的男人,也有難相處的女人;同時也有易相處的女人,也有易相處的男人。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能以一個人的性別去定義這個人。
道德經
剛才的《聖經》和《論語》大都是具體教人如何處事會有「得著」;《道德經》則是描述「道」是甚麼,因「道」而出的「德」又是甚麼。它不是教我們怎樣做就會得到甚麼,而是告訴我們有道德的人是甚麼樣子。這種不計較「得著」的教導,實在很值得我們參考。
例子一:
《道德經》77章,天之道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慾見賢
翻譯:「自然的規律,不是很像張弓射箭嗎?弦拉高了就把它壓低一些,低了就把它舉高一些,拉得過滿了就把它放鬆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補充一些。自然的規律,是減少有餘的補給不足的。可是社會的法則卻不是這樣,要減少不足的,來奉獻給有餘的人。那麼,誰能夠減少有餘的,以補給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聖人這才有所作為而不佔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願意顯示自己的賢能。」[4]
老子道出了他當時社會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狀況,他認為社會這樣的法則是不合自然法則的,多的應該分給少的才是天然之道。二千多年後,現今資本主義至上的社會,這樣的情況仍然發生,富有的人可以以錢去賺更多的錢,貧窮的人卻多在最底層無法翻身。
老子的話提醒了我們,縱使現在我們沒有能力改變不公的社會制度,但擁有比較多的人,仍然可以多給予擁有比較少的人。這不等於一定要把錢或物資捐給別人,錢或物資當然可以解一時之困,但如果貧窮的人無法從根本的脫離使他貧窮的環境,很快又會落入原來的困境。有能力的人,例如賺得不錯的老闆,不要以為付員工薪水是你施捨了他們,而要知道是他們幫助了你的公司;也要知道現在你看似掌握了他們的「生死大權」,只是因為資本主義給了你本不該有的權力。這樣,你就會甘心情願地縮減自己的獲利,增加員工的薪水,從根本上去改善貧富懸殊的差距。如果每個老闆都能夠這樣做,世界就不會有貧窮了。
例子二:
《道德經》38章,上德不德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無為而有以為。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面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翻譯:「上德的人,以道為準則,不特別求德,所以反而是有德的人。下德的人,刻意的求德,所以反而是沒有德的人。
上德的人,順應自然無為而心沒有什麼刻意的作為;下德的人,表面上雖然順應自然但心卻是刻意的有作為。
上仁的人,誠心的有所作為,但卻是發自內心所以是沒有刻意的作為;
上義的人,行為要求合於準則,所以是刻意的作為。
上禮的人,行為都必須合乎儀節法度,如果沒有相對的回應,就要強行舉手拉人使人有禮。
所以說,沒有道之後才有德,沒有德之後才有仁,沒有仁之後才有義,沒有義之後才有禮。
禮是人性從質樸到衰薄才產生的,所以有禮之後,就是一切亂的開端。
自以為有先見之明的人,離開了道,用禮去規範人,這才是愚笨的開始。
所以致力於道的人,本著淳厚的本質,不用浮華的禮節;緊守大道的厚實,不用虛偽的智巧。
所以要去掉浮華的禮而用厚實的道德。」[5]
老子把做好事分為了多個層次。初看可能會不太了解,我們以在車上讓座作為例子就會明白了:
上德的人看見行動不便的人站著,就自然而然起來讓他坐,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下德的人看見行動不便的人站著,心裡想做好人,於是起身請他坐下,然後心裡就想著:「我做了一件好事」;
上仁的人看見行動不便的人站著,心裡覺得他站著很辛苦,於是起身請他坐下;
上義的人看見行動不便的人站著,知道應該讓座給有需要的人,於是起來讓座;
上禮的人看見座位上有請人讓座的標語,見到有行動不便的人,於是起來請他坐下,誰不知行動不便的人不想坐,上禮的人就生氣了,心裡想:「我讓座給你這麼好,你怎麼可以拒絕?」;又或上禮的人本身也沒有座位,看見有人不讓座給行動不便的人,便大罵那沒有讓座的人。
上面讓座的人外在的行為都看似一樣,但卻是出於不同的情操。德、仁、義、禮,你又在哪個層次呢?
(未完,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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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猶希佛兩難.The Life of Thinking (宗教與道德)
註
[1]宗教裁判所,維基百科.web2016
[2]獵巫.維基百科.web2016
[6]The Holocaust. Wikipedia.web.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