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決聖經疑難
1-4.曲解聖經?
文:奧賣葛、奧姐姐 / 校正:奧妹妹 、抽刀斷水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7月2日 (撰文日期: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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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很多基督徒因堅信聖經,對於社會上的議題都不願與人好好溝通,認真思考,盲目堅持己見,甚至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例如迫害研究不符聖經的科學家、成立宗教裁判所迫害異教徒[1]、發動聖戰[2]、獵巫[3]、反對解放黑奴、反對黑人白人通婚、歧視女性、反對同性婚姻等。可惜的是,在每次犯錯過後,主流基督徒都沒有學到教訓,沒有好好重新審視聖經絕對無誤論是否正確,反而發明了隨心所欲解經法,把聖經的意思改變,解釋說都是過往的基督徒「曲解」聖經,才會犯了那些滔天大罪。
同樣,在有人質疑聖經預言落空、矛盾、錯誤或不道德時(請參閱第一至三節),神職人員也會用這種隨心所欲解經法,否定聖經的問題。最後再以「不該質疑神」、「不要問只要信」、「耶穌為你而死多愛你」等話作結。
在這一節,我們會分析這些隨心所欲解經法的不合理之處。
斷章取義
每當有人質疑聖經某段經文,護教者最常用的回答就是「斷章取義」,卻甚少會指出聖經質疑者如何斷章取義,又不會提出不斷章取義的解法;更有些只直接把更長的經文引出,就以為証明了質疑聖經的人斷章取義了。到底如何才算是斷章取義?引經時只引一部份就是斷章取義?當然不是。否則基督徒引經時都要把整本聖經引出來了,哪個基督徒會這樣做呢?斷章取義其實是指故意只把文章的某一部份抽出來,使其原來的意思改變。如果抽出來的一部份並沒有把原來的意思改變,就談不上是斷章取義了。
真正斷章取義的例子
例如,把「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彼得前書3:9)」引成「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這樣把原意改變了,就是斷章取義。
再來一例子:有基督徒出了一本書[4],把本網這段落(由於現在本網已改版,附上改版前截圖):
有人認為樹大有枯枝,有基督徒做錯並不代表聖經有錯。但《聖經》是大部份基督徒奉為聖的書,是他們的做人宗旨,直接影響他們做人處事。若果基督徒犯錯是因盲從聖經而起,那問題就不在於「樹大有枯枝」,而在於聖經。把聖經奉為絕對真理,才是悲劇的根源。
只引成(截圖):
有人認為樹大有枯枝,有基督徒做錯並不代表聖經有錯。
然後說本網「明顯地,他是明知故犯」。
本網這段落本是要說明有些基督徒做錯,是因盲從聖經而起,他卻斷章取義,不引後面的內容,扭曲本網的原意。這是一個活生生的斷章取義好例子。
不是斷章取義的例子
例如,奧妹妹講了申命記(13:12-16)的殺死異教徒的故事,就有一些不願相信耶和華殘暴的基督徒指責奧妹妹斷章取義:
但他只掉下一句「斷章取義」和一些不相關的文字就沒有再解釋了。又有另一人這樣說:
他說奧妹妹斷章取義,然後貼上了更長的經文。可是,他貼的經文的意思和奧妹妹講的聖經故事內容一模一樣,都是在描述耶和華教人怎樣殺死異教徒。
要知道一段經文有沒有被斷章取義,並不是說了「斷章取義」四字就等於真的是斷章取義;而是要看被引的經文和原本的意思有沒有被改變。所以,只要引經時沒有把原意改變,就不是斷章取義。大家要注意了。
那只是比喻?
護教者亦很常辯稱那些被質疑的經文其實是比喻,不是字面的意思。
比喻是甚麼呢?比喻是根據兩件事物的相似之點,把要描寫的事物比作另一事物;令讀者通過另一件事物,通過他們的共同點,更了解要描述的事物的特點。在比喻的結構裡,要描寫的事物稱為本體,另一和本體相似的事物稱為喻體,連接他們的詞稱為喻詞(例如︰像、若、彷彿、似……)[5]。
所以,如果一句句子是比喻,本體必須要與喻體有共同點,而且必須能夠令讀者透過類推了解本體。如果在單一句子中無法得知它是否比喻,我們也可以通過了解前文後理去判斷。
那到底護教者聲稱是比喻的經文是否真的是比喻呢?
不可用兩樣攙雜
利未記
19:19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
有護教者說這經文其實是比喻「戒掉舊的壞習慣後,實行新習慣就不要再作壞習慣了」。而在這假設下:
本體 | 喻詞 | 喻體 |
新、舊 | 沒有 | 兩樣/異類 |
習慣 | 沒有 | 牲畜、種子、衣服 |
它的喻體與本體有相關之處嗎?我們可以從「兩樣/異類」聯想到「新、舊」嗎?不能。我們可以從「牲畜、種子、衣服」聯想到「習慣」嗎?也不能。所以,要說這是比喻,實在連牽強也說不上。
再看看此經文的前文後理,就會發現利未記第十九章全章都是耶和華的律例,如:
利未記
19:17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19:19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
19:20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他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耶和華把律例一條一條列出,每條律法之間,並沒有甚麼關連。在前文後理,亦找不到「兩樣/異類」與「新、舊」和「牲畜、種子、衣服」與「習慣」的關係。而且,這句經文前後的句子,都不是比喻,怎會就只有19:19是比喻呢?若硬要說這是比喻,只能說這是一個失敗的比喻,修辭技巧是用來協助傳達訊息的,阻礙傳達訊息的修辭技巧一點意義都沒有。
再來一個例子:
僕人事奉主人
歌羅西書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一些護教者不相信聖經支持奴隸制,便認為這裡的僕人事奉主人其實只是比喻人事奉神。在這假設下:
本體 | 喻詞 | 喻體 |
主 | 沒有 | 主人 |
人 | 沒有 | 僕人 |
這次比上一個例子合理,「主人」可以推想到「神」,而「僕人」也可推想到「人」,要理解為一種借喻也可能合理。可是,再看下一句:
歌羅西書
3:23 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
原來這真的是比喻句,不過是以「人事奉神」比喻「僕人事奉主人」;而不是以「僕人事奉主人」比喻「人事奉神」。即是:
本體 | 喻詞 | 喻體 |
主人 | 像 | 主(神) |
所以這經文真正的意思是:「僕人事奉主人時,應像事奉主那樣從心出發」。再加上其他關於奴隸制的經文,聖經認可奴隸制是無可置疑的。
與「這只是比喻」類似的辯護方法還有「這只是象徵」。例如本網於「聖經荒誕」中指出其一荒誕的事情是耶和華要以西結吃燒屎餅:
用屎燒烤餅來吃
以西結書
4:12你喫這餅、像喫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
4:13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喫不潔淨的食物。
4:14我說、哎、主耶和華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喫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有基督徒指控本網亂解經才會以為聖經荒誕[4],他說用屎燒餅吃只是象徵吃不潔的東西,並不是真的用屎燒餅吃。其實,只要有讀以西結書,都會知道耶和華叫以西結實實在在的做了一連串奇怪的事情(3:22-5:4),例如捆綁、變啞、用磚頭當城堡、打來打去、向左躺390日、向右躺40日、作奇怪的飲食限制。這些以西結實實在在做出來的動作,是用以預言耶路撒冷城將遭到的災難。所以,耶和華叫以西結吃屎燒餅這個句子本身並不是象徵,而是真的要他以吃屎燒餅這個動作,去象徵將會發生在耶路撒冷城的災難。以吃屎燒餅這句句子去做象徵已經夠荒誕了(基督徒對這經文的想法),以吃屎燒餅這個動作去做象徵就更荒誕(聖經中的耶和華的想法)。
幻想釋經法
另一常見的護教方法,就是在毫無証據下,把自己的想法加進聖經中,我們稱之為「幻想釋經法」。例子:
耶穌吩咐他的門徒出去時要帶柺杖和鞋嗎?
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穌說不要:
馬太福音
10:10 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路加福音
9:3 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
但在馬可福音,耶穌卻叫他們帶:
馬可福音
6:8 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柺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
6: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掛子。
護教者的解釋是:馬可福音中耶穌叫他們穿鞋子和帶柺杖,馬太福音中耶穌卻叫他們不要帶,是指除了穿著那雙鞋子和本身有的柺杖外,不要另帶鞋子和另一支柺杖。除穿著的鞋子不要另帶鞋子都尚算合理,畢竟耶穌是明確的說「只要穿鞋」(馬可福音6:9),而不是「只要帶鞋」。可是對於柺杖,耶穌是明明確確的說「不要帶拐杖」(馬太福音 10:10,路加福音9:3) ,而不是「除了本身有的柺杖外,不要多帶另一柺杖」。這種解經法,只屬幻想,全無証據。
另一例子:
約瑟是誰的兒子?
馬太福音
1:16 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路加福音
3:23 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里的兒子、
在馬太福音,他是雅各的兒子,在路加福音,他卻是希里的兒子。基督徒對這矛盾的解法是:馬太福音中的是約瑟的族譜,路加福音中的是耶穌媽媽瑪利亞的族譜,所以實際上雅各是約瑟的親生爸爸,而希里則是瑪利亞的爸爸。
這種假設毫無証據,純屬幻想。這幻想更引申了另一矛盾:在旁經Infancy Gospel of James中,瑪利亞的爸爸叫Jeconiah[6],並不是希里(Heli)。事實上,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聖公會也一直認為瑪利亞的爸爸是約雅敬(Joachim)[7][8]。這下尷尬了,解決了約瑟有兩個爸爸,現在變成瑪利亞有兩個爸爸了,怎麼辦呢?於是,基督徒又發明了另一幻想解法補救:希里(Heli)是Joachim 的別名,因為Joachim看似是Eliacim的變化版,而Eliacim的簡化版是Eli,而Eli又是Heli的變化版[9],所以Joachim肯定是Heli無疑了!
這樣把一個幻想出來的解法建立在另一個幻想出來的解法上,可信嗎?再一例子:
烏撒與亞倫的兒子之死
撒母耳記下
6:6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 神的約櫃。
6:7 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 神的約櫃旁。
烏撒只是伸手扶住快要倒下的約櫃,就因犯了不可觸摸約櫃的律法而被神擊殺了。再來一例:
利未記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拿答和亞比戶獻了神沒有吩咐過的凡火,就立刻死在耶和華面前。
有些基督徒不願相信聖經中的神會因小事殘殺人類,面對這些經文,會幻想一些藉口把那些殘殺定為公義的。例如有牧師斷定烏撒扶約櫃是明知故犯,不是無心之失;他認為雖然聖經沒提到,但烏撒應該還有不肯悔改的罪,才會被殺死[10]。對於拿答和亞比戶因獻錯凡火而死,也有教會人士把無中生有的罪推在他們身上,以合理化神對他們的擊殺。例如說他們的凡火可能是不聖潔的;可能二人不按神所規定的時間獻祭;濫用祭司的職權輕慢神[11];他們醉酒[10]。這些指控都是聖經中沒有提過的,純粹出於無中生有的幻想。另外,姑且當他們的猜想是對,他們也只是把「胡亂殺人」的神辯護為「合理殺人」的神,這樣的神還是離「全善」很遠。
聖經也說到……
有時候,護教者遇到聖經的錯誤或歪理,就會搬出另一段經文,說:「但聖經也說到……」。可是,這樣不單不能抹去聖經的錯誤或歪理,更顯露了聖經的矛盾。
神不願有一人沉淪
繼續上面的例子,護教者除了把這些「莫須有」之罪加到他們身上以「証明」他們罪有應得之外,為了加強「証明」耶和華不殘忍,也會引一些在其他章中關於神很仁慈的經文,例如「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10]。事實上,這些說明神不放棄任何一個人的章節不但不能為神胡亂殺人辯護,更反映出他們護教論點的矛盾:才剛說完這些被神殺死的人罪有應得,立即又說神不會放棄任何一個人,那到底神是該殺罪人還是該等罪人悔改呢?
我們再來看一些例子:
耶穌叫人撇下家人跟從他
馬太福音
19: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護教者不願相信耶穌教人做出不孝的事情,於是搬出聖經中關於孝敬父母的經文:
出埃及記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聖經的確有叫人要孝敬父母(先不論孝順是為了長命這動機正不正確),但這樣並不能抹去聖經有叫人撇下家人跟從耶穌的事實,只是顯露了聖經的自相矛盾。
又例如關於地平說的經文:
啟示錄
7:1 此後我看見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corners)、執掌地上四方的風、叫風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樹上。
約伯記
38:6 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corner stones)是誰安放的。
支持地平說的基督徒說角/方(corner)暗示了地球有角落,所以認為地球有盡頭,是平的[12]。
馬太福音
4:8 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all the kingdoms of the world)與萬 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他們也認為如果在一個地方能看到世上所有國,那地球一定是平的[12]。
不相信地平說的現代基督徒為了「証實」聖經「知道」地球是球體,會引經:
以賽亞書
40:22 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他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
說「大圈」原文解作球體[13],所以聖經中的地球是圓的。即使此經文真的是在說球體(其實地平說支持者說這裡的原文是指平面的圓形[12]),也不能抹去聖經中有以地平說的角度去寫的經文的事實,反而顯露了聖經的自相矛盾。
我們再看看護教者怎樣為聖經歧視女性解說:
聖經中,女性地位比男人低
歌林多前書
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護教者就搬出:
創世記
2:21 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2:22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護教者認為,因為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中間)造出來,不是用頭骨(高),也不是用腳骨(低),所以男人與女人是平等的[14]。這說法雖十分牽強,但也姑且當是對的吧,可是這樣還是不能抹去歌林多前書14:34-35有關女性不可說話、要順服的教導。事實上,聖經中的保羅其實是把神先造男人再造女人理解為女人地位比男人低:
歌林多前書
11: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提摩太前書
2: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2: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2:13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聖經中有歧視女性的經文是無可辯駁的,只差在基督徒要不要實行而已。
混淆視聽釋經法
另一護教者常用的辯護手法,是說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混淆視聽,一不留神沒有細心了解,就會可能被糊弄了。例如:
耶穌再來,末日的時間
馬太福音
16:27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16:28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馬太福音
24:34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耶穌說在他和門徒那世代,在門徒還未死以前,他就會再次降臨,末日也要成就。
有基督徒試著解釋這些並非落空的預言,說「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不是指耶穌再來,是指耶穌登山變像[4]。我們且看這說法合不合理:
第一,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會發生甚麼事呢?在前一句經文可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的時候,他會與其他使者一同降臨,並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那耶穌登山變像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嗎?我們再看登山變像的經文:
馬太福音
17:1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17:2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17:3 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17:4 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17: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17:6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17:7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17:8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裡。
雖然登山變像有摩西和以利亞出現,也可以把他們理解為「使者」,但耶穌並沒有和他們一同降臨,他是從地上往山上去的,這與16:27中的「同著眾使者降臨」 並不一樣。那有發生「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嗎?也沒有,摩西和以利亞出現以後,只有聲音從雲裡出來,叫門徒要聽耶穌的話,他是他的愛子。
因此,可以否定「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是指耶穌登山變像的說法。
第二,我們再看後面一點的經文,「人子降臨」還出現了三次,都是在形容末日時多災多難的情景:
馬太福音
24:27 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24:28 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24:29 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
24:30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24:31 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方原文作風〕
24:32 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
24:33 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
24:34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24:35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24:36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24:37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
24:38 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喫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
24:39 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24:40 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24:41 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24:42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
24:43 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24:44 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可見,「人子降臨」的確是指末日時耶穌再來的時候,並不是登山變像。
第三,其實就連彼得也相信在他們活著的時候耶穌就會再次降臨: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 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4:17 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亦有基督徒指「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中的「這個世代」是指「末日的這個世代」,原因是這一章是在講未來末日的事情,所以「這個世代」就是「未來的這個世代」,並不是耶穌當時的「這個世代」[15]。邏輯不好的人可能會被這樣的話糊弄了。耶穌講了一堆末日的事情,然後再說「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這些事情」顯然就是指末日的事情,要成就的時間是「這世代還沒過去」。如果硬要把「這世代」理解為「末日的世代」,那「要成就」的是甚麼呢?難道意思是「在末日的世代還沒過去,末日就要成就」嗎?這是說不過去的。
沙拉是亞法撒的兒子還是孫子?
創世記
11:12 亞法撒活到三十五歲、生了沙拉.
在創世記中,是兒子
路加福音
3:36 沙拉是該南的兒子、該南是亞法撒的兒子
在路加福音中,卻是孫子
一些基督徒企圖解釋這矛盾:因為聖經原文中沒有孫子這個字,所有的後代都會統稱為兒子,所有沒有矛盾。
沒有仔細看經文的可能會被糊弄了。創世記 11:12是說亞法撒生了沙拉,並不是說「沙拉是亞法撒的兒子」。所以,這裡的描述是,沙拉真的是亞法撒的兒子,不是孫子或兒子的兒子。而路加福音 3:36「 沙拉是該南的兒子、該南是亞法撒的兒子」中的兒子即使是後代的意思,沙拉和亞法撤最少也隔了兩代,絕對不是父子。
不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才會誤解聖經?
很多時候,護教者還會拋出這句話。例如也有護教者嘗試解釋聖經不是歧視女性:
聖經中,女性地位比男人低
歌林多前書
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護教者解釋道:「因為當時教會試過有女人亂說話,所以保羅才不許女人在教會說話。」原來如此…但這只解釋了為何在那時代女性地位比男人低,並不能推翻聖經歧視女性的事實。
不惜代價釋經法
有些時候,基督徒會不惜代價,也要「証明」聖經沒有矛盾。其一例子就是把撒但的罪怪到耶和華頭上:
誰激動大衛去數點人?
撒母耳記下
24:1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歷代志上
21: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
在記載同一故事中,撒母耳記下說激動大衛去數點人的是耶和華,但在歷代志上中卻是撒但。有基督徒的解釋是:上帝有至高的主權,魔鬼撒但只能在上帝的許可下作工。所以,撒但激起大衛數點人也可以算是上帝激動大衛去數點人 [16]。這樣的解法在邏輯上是說得通的,但以此說法,所有撒但做的事情,都可算到耶和華的頭上。本來當基督徒是為了上天堂相信神的善,為了修補聖經的漏洞,到頭來反倒相信神的惡了。
新約之後不用守舊約了
這也是常見的聖經辯護方法。對於舊約不知所謂的律法,現代基督徒就會認為有了新約就不用守舊約了。例如:
不割包皮者死
創世記
17: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 .
17:12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7:14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
出埃及記
4:24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
4:25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4:26這樣耶和華纔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
有基督徒指本網因為不知道到了新約不用守這些舊約律法,才會亂說「聖經荒誕」、「聖經暴力」。他說保羅在新約有說到不用行肉身上的割禮,心裡行就可以了[4]。其實「不用守舊約律法」和耶穌的教導有矛盾:
馬太福音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不用守舊約律法」的說法不但不符耶穌的教導,也無法推翻舊約有「不割包皮者死」這暴力荒誕的律法,難道殺死舊約時代不割包皮的人就不暴力嗎?除了割包皮律法外,對於舊約的「不吃豬」、「不吃海鮮」、「安息日工作者死」、「結婚時不是處女者死」等的律法,很多基督徒都會以「有了新約不用守舊約」來逃避。
這種說法其實說明了聖經的內容是有時限的,某些內容只對特定時空的人有效,直接推翻了聖經是絕對真理。而且,若舊約已過時,為何還要因舊約的創世記而抹黑進化論呢?為何還要不斷聲稱找到的木頭是舊約的挪亞方舟呢?為何還要用舊約的所多瑪故事反對同性婚姻呢?
神的智慧/邏輯超越人
到了想不出任何解法的有問題經文,基督徒的終極解經法就是「神的智慧/邏輯超越人,所以人不能理解」。例如:
耶穌門徒世代還沒有過去,世界就要末日了
馬太福音
16:27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16:28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馬太福音
24:34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對於耶穌門徒死了那麼久還沒有末日,有基督徒會說神是超越時間限制的,神的「世代」和人的「世代」不一樣,所以仍未末日很正常。如果神寫給人類的聖經不是照著人的正常邏輯去寫,那這本書對於人類不但沒有意義,還十分危險。它隨時可被心懷不軌的神職人員利用,把字面的意思解作任何合他心意的意思,利用教徒作他想作的事。
有人交給你一本聖經,你在無法理解聖經下相信聖經是絕對真理,並不是表現了對神的信心,只是表現了對傳教者的盲目聽從。
小結
曲解聖經以切合普世價值本無不妥,可是每次等到主流基督徒願意曲解聖經停止壓迫別人時,憾事已經鑄成,殺死了的科學家、思想家、異教徒等已不能復活、聖戰中毀掉的家庭已不能重圓、奴隸失去的自由已無法補償。到現在,還有不少女性和同性戀者因聖經教導而被歧視或自我矮化,進化論也繼續因聖經而被抹黑。將來,不知道還有多少無辜的人會因聖經絕對無誤論而受害。
為了避免悲劇重演,心中有善的基督徒必須認真檢討對聖經的認知,並認清那些似是而非的釋經法。打破「聖經絕對無誤」的枷鎖,拿掉神職人員給你戴上的有色眼鏡,眼前一切會頓時變得澄明,看見聖經客觀的真實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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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Prophecies, Promises, and Misquotes in the Bible
註
[2]Religious war,From Wikipedia.web.2016
[4]陳國偉, 聖經不雅嗎?用反面教材簡介釋經學,天道書樓 2007
[6]Infancy Gospel of James.Early Christian Writings.web.2016
[8]St. Joachim.New Advent.web.2016
[10]路光.上帝為甚麼要擊殺烏撒?生命之道講壇.web.2016
[11]拿答和亞比戶犯罪.聖經導讀.海外華人福音網.web.2016
[12]The Bible's flat earth/solid sky dome universe, The Flat Earth Society
[13][聖經-書中之書#3] 由科學事實來看聖經, 水深之處福音網站
[14]黃春生.有GUTS!是真男人?.《信望愛論壇》.2009.web.2017
[15]耶穌說“這世代還沒有過去”是什麼意思?.聖經問題回答.web.2016
[16]第三十三課 - 大衛數點百姓, 撒母耳記下 - 合神心意的大衛王.web.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