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宗教份子企圖利用政府機制操控香港道德

文:部份投訴聖經發起人
日期: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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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處、淫審處、廣管局的荒謬評審

大衛像「露械」被評為二級不雅,《大雄的太陽王傳說》被列為PG家長指引類別(原因不明), 同志電影《攣攣少女心》海報因兩少女相擁露背被評為三級淫褻,今年香港電台節目《同志戀人》因沒有反對同性戀的意見被廣管局列為PG家長指引類別並強烈勸喻,《秋天的童話》含「隊X佢」、「X癱」等「粗口」也被廣管局列為PG家長指引類別並要求刪剪,到近期,《中大學生報》因含有關亂倫及動物戀問卷調查被評為二級不雅,一堆英文字母組成的超連結被評為三級淫褻,連香港獨立媒體的藝術照也被勸喻。

 

影視處、淫審處、廣管局與極端宗教份子關係甚密

每當有市民不滿這些反智的評審,均有保守宗教團體出來力撐政府,並以道德判官姿態指手劃腳,製造道德恐慌。例如《同志戀人》及《秋天的童話》被廣管局強烈勸喻,引起廣泛市民不滿,宗教組織明光社的分身性文化學會即發動二千教徒發信支持廣管局[1],廣管局更以此為憑聲稱其判決獲大多數市民支持,即使立法會裁定廣管局此舉分別為性傾向歧視及不尊重電影原作[2],廣管局亦拒絕撤回裁決。《中大學生報》的情色問卷調查也許有待改善,但絕大部份人均認為其不雅程度不至二級,只有某些極端宗教人士堅持二級[3]。影視處、淫審處、廣管局的荒謬判決加上某些極端宗教團體的行徑終於引發二千多人投訴《聖經》。可是此事並未迫使政府正視這些荒謬的評審標準,反而以聖經是「源遠流長......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的荒謬理由結束風波,出奇地竟與本港宗教組織明光社口徑一致。其後,明報亦因引述《中大學生報》內容而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物品,然而,影視處卻拒絕把同樣引述《中大學生報》內容的明光社網頁送檢,有偏袒該宗教組織之嫌。有網民指出,事實上不少網友曾多次因《星火飛騰》及《恩雨之聲》等宗教節目出現導人迷信或宗教歧視等問題向廣管局投訴,但每次都不被認真處理[4]。期間,影視處還被揭發曾資助某些極端宗教組織,並把它的網址列為「有用連結」。淫審處亦被報章揭發其成員竟大多人有教會背景。可見這些極端宗教勢力已滲透影視處、淫審處和廣管局。

 

影視處、淫審處、廣管局恐淪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在宗教份子的積極滲透下,影視處、淫審處及廣管局已淪為極端宗教組織的喉舌,爪牙猛張地不繼製造道德恐慌。如港台節目《同志戀人》被勸喻,其實是極端宗教組織為滿足其教義,務求堵截社會大眾接收弱勢社群的聲音,造就社會單一化;如《秋天的童話》含「粗口」對白被廣管局要求刪剪,企圖「潔淨」我們的螢光幕,催化電視及電影跟社會真實脫節;如明報轉載中大學生報被評不雅,其他報刊及宗教組織同樣轉載卻不用送檢,原因是甚麼呢?是否因為明報沒有像其他報刊及宗教組織一樣大力鞭撻學生報,而與淫審處立場不一致?為何淫審處變成了真理部,粗暴地干預新聞自由?又如香港獨立媒體因一幅藝術照被勸喻,是否因為這個組織站在學生報一方呢,又或是因為他們經常批評政府?政府既可以不雅之名,行清除異己之實;欲加之罪,可患無辭?只要發動支持者在異己網站刻意尋找,終必可找到「令人不安」的物品或超連結。在道德判官的張牙舞爪下,受納稅人金錢運作的影視處、淫審處及廣管局,恐已淪為極端宗教組織打壓異己的工具,任人擺佈。

 

[1] 性文化學會「一人一信支持廣管局對〈同志.戀人〉節目的裁決」行動 (連結已失效)
[2]否定廣管局兩裁決 立會做得好 (星島日報)(連結已失效)
[3]7員評學生報 不及一級鹹古(明報)(連結已失效)
[4]廣管局不受理對星火飛騰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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