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靈上的昇華
2-7-1.沒有宗教包袱的道德(一)

文:奧賣葛、奧姐姐、奧妹妹 / 校正:抽刀斷水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7月2日 (撰文日期:2017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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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定我們站在共同的立足點,事先說明這篇文章是以人該向善作為前題,如不認同人該向善,這一節就沒有要看的必要了。)

 

不少基督徒都以聖經的教導作為道德標準,一旦發現聖經不是絕對真理(見「1.解決聖經疑難」全章),可能會手足無措,不知道怎樣釐定道德。

 

道德無絕對

首先,世上並沒有絕對的道德標準。隨著時間的過去,道德標準也不斷改變,甚至在同一時期,不同個體、在不同空間,道德標準亦有所不同。光是從聖經舊約到新約,道德標準已相差甚遠。沒有絕對道德,那我們怎麼知道該怎麼做呢?本網建議一個概念、兩個條件和三個不(簡稱「一二三」)。以下說明。

 

一個概念—在不傷害人的情況下做最正確的事情

雖則說道德並無絕對,但我們認為還是該有一些最基本道德概念—在不傷害人(包括自己與他人)的情況下做最正確的事情。

 

兩個條件—慈悲的心和開放的腦袋

當然,甚麼是「傷害人」及「最正確」並沒有絕對的答案,所以,我們必須保持一顆慈悲的心和一個開放的腦袋。具有慈悲之心可以保証你所做的事情都是以善為前題出發;具有開放的腦袋,你會知道在任何情況下,自己都有可能是錯的,所以懂得不斷反省,同時不斷接收新知識、新思維,盡量以客觀合理的角度分析每一個議題。我們無法保證自己所作的每一件事件皆正確,但有了慈悲之心和開放的腦袋,它們會在我們偏離了善的時候,用它的力道慢慢把我們推回更接近善的地方。這兩者皆備,就離善不遠矣。

 

三個不—不盲信、不死守、不強加於別人

有了以上一個概念和兩個條件,基本上已能盡量貼近善了。不過為針對主流基督教教義這兩千年來引起的問題的原因,本網認為可從慈悲的心和開放的腦袋再推出「三不」—不盲信、不死守、不強加於別人。「不盲信」是在於思想上的—不要人家這樣說你就這樣不加思索地信了;「不死守」是在於行為上的—不要把自己的信念不知變通地應用在所有情況上;「不強加於別人」就是即使你自己相信是對的道德觀念,或實行這種道德觀念,也不能強迫別人也一樣的做,或迫別人認同你的想法。

 

基督教在歷史上作了那麼多殘暴不仁的事情,不單單是因為聖經有些觀念錯得離譜(見「1.解決聖經疑難」全章)—聖經錯誤的觀念原本只留於書上,這些觀念會傷害到我們的世界,是因為那些主流基督徒把這三個「不」通通都做齊了。他們不止盲目地相信聖經是一切的真理,死守不當的聖經教導,還強迫別人也要相信。於是,他們迫害科學家、迫害思想家、迫害「異端」[1],獵巫[2]反對女權打壓同性戀[3]等(當然也不能排除有些人是不相信聖經,只是拿聖經當藉口去滿足私慾)。

 

這三個「不」中,第三個「不」是最後的防線。「不盲信」和「不死守」能否做得到,取決於當事人的思維與邏輯;「不強加於別人」則是無關思想的行為。萬一我們信錯了或守錯了,頂多只是害了自己,只要不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別人,即使自己信錯了,至少也不會害到別人。

 

基督徒自己相信地心說就算了,如果他們沒有強迫別人承認這錯誤觀念,伽利略就不會被迫害;基督徒自己相信(某一版本的)基督教就算了,如果沒有把這信仰強加於整個社會,迫害「異端」也就不會發生;基督徒自己相信同性戀是罪就算了,如果沒有強加於別人身上,就不會反對同性戀應有的權利;基督徒自己相信聖經是道德就算了,如果沒有強加於別人,就不會說無神論者沒道德下地獄了。

 

(未完,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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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老子《道德經》

論語

猶希佛兩難.The Life of Thinking (宗教與道德)

QuilaSoup 道德倫理系列之二: 聖經非道德參考(影片)

基督信仰扭曲公義(影片)

現代人文主義的核心概念(阿姆斯特丹宣言)

[1]宗教裁判所,維基百科.web2016
[2]獵巫.維基百科.web2016

[3]從聖經看同性戀.web.2016

[4]天之道.《道德經》77章.勸學網.web.2017

[5]上德不德.《道德經》38章.web.2017

[6]The Holocaust. Wikipedia.web.2017

[7]文化大革命.維基百科.web.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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