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圣经大行动新闻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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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5月 16日

 

新闻稿 (请即发布)

 

投诉《圣经》不雅的网站怀疑遭人刑事干扰

投诉《圣经》不雅的网站怀疑遭人刑事干扰, 五月十六日约上午十一时开始有人用程式自动不断于我们网站发出投诉信,初部估计这程式企图于我们网站发出的电邮达数千封,企图影响本网的公信力。可幸这数量远远超过 伺服器能够负荷的数量,没有全数到达影视处。经影视处复核,到五月十六日4时45分为止, 只收到1406封。

 

为了安全起见, 本网已于下午 3时30 分关闭发信功能。我们建议影视处可以不理会由 五月十六日约上午十一时至下午三时经本网发出的投诉信。现呼吁在这段时间内经本网发出投诉信的市民重新自行寄出投诉信。同时亦呼吁各 位市民如果认为圣经不雅,可以参考本网的投诉信样本,自行将投诉信件寄出到影视处电邮[email protected]

 

我们已掌握恶意破坏者的IP,不排除会到警署报案,严拿妨碍言论自由的 不法之徒。投诉《圣经》的发起人强烈谴责此等卑鄙行为,并对有可能被滋扰的人表示深切的慰问。本网亦呼吁这位朋友应从合法途径表达意见,不要以身试法。

 

我们重申,《圣经》内含有对乱伦有露骨的性描述,亦载有极度暴力和血腥的情节,并不适宜向未满十八岁人士发布和传阅。

 

明光社总干事辩称,《圣经》只是记载历史事实,不是鼓吹乱伦和血腥,但早前淫亵及不雅审裁员张民炳在「城市论坛」及较早前的媒体报道,均指出只要刊物含有不雅成份,即使是片言只语,整本刊物也应被评为第二类别。而且,圣经记载的是否历史事实仍然很具争议性,本网「圣经神话的前身」就提出了圣经神话源自米索不达米亚一带的古代神话的论证。即使《圣经》记载的是历史事实,这也并非抗辩理由。古代的性文物也极具历史价值,它们本身就是第一手的历史资料,然而,根据审裁处以往的判例,性文物同样属于第二级,公开展示这类物品亦属违法。

 

此外,电影「黑太阳731」讲述日本侵华事件也是改编自真人真事,但由于太血腥暴力,仍然被评定为三级,只准十八岁以上人士观看。

 

由此可见,审裁处判别一件物品/刊物是否不雅,并非取决于它是否含有历史价值,而是观乎社会大众对其内容的接受程度。《圣经》内有关女儿迷奸父亲以延续后代、父亲让客人强奸自己的处女女儿等等情节,根本就是有违人伦,是现今社会绝不能容忍的,超越了社会可接受的道德底线,因此《圣经》应被列为二级不雅类别。

 

更何况圣经经常不受限制地对任何年龄人仕发放,甚至在各教会中、小学成为教材,在布道会等派发圣经亦并不罕见,儿童极易得到,情况和其他书籍极不相同,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审裁处指引,裁定公开展示的事物是否不雅时须考虑其发布对象、拟发布对象或相当可能发布的对象是那些人,或是那一类别或年龄组别的人 (香港法律390章10条) 。圣经和其他印刷品之不同,明显之至。

 

对于有指本网行动「幼稚、无聊,企图淡化中大事件,想转移视线。」,首先我们必须严正澄清,是次行动发起人与中大学生报绝无关系,亦不认识学生报编辑,更不是因 不满淫审处对中大报裁决而发起是次行动。请有关学者不要对是次行动作出不存在的指控,亦不要对数百个投诉的市民作人身攻击。

 

我们会坚持继续投诉《圣经》不雅的行动,绝对不会对恶意破坏的份子屈服!


投诉《圣经》发起人:
奥 卖葛 (令人战栗的圣经网主)
酒楼部长@3talk.christianity 
EvilLynx
诸神黄昏
Gesus 
H.T. Leung
Yeung (http://hk.geocities.com/anti_ark/)
sinintheworld (anti_christ · 反基地 )
William Yim 
抽刀断水(离教者之家) 
罗迪亚 (为何我们不是基督徒?)
HardCore 
理智再临者(反基督帝国)及(为何我们不是基督徒?)
Amb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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