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圣经大行动新闻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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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新闻稿(请即发布)

 

尊重市民不安情绪
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的裁决

截至今日下午约六时,影视处已接获2041宗投诉,要求将《圣经》呈交淫亵及不雅审裁处评级,可见今次投诉正好反映民意,亦证明《圣经》的部份内文确实令不少市民不安及反感,超出社会的道德底线。但影视处却表示《圣经》是普遍市民接受的道德礼教标准,拒?将《圣经》送交评级,而选择把只接获两宗投诉的明报送检。这明显表示影视处持双重标准,某特定两人或两百人的意见才被照顾,二千多人的感受便毋须理会,这亦反映某些人在香港是享有特权的。

 

另外,在投诉《圣经》行动发出后,有人认为我们是断章取义,未有理会经文的历史背景,所以含有乱伦及极度血腥暴力的情节,不应被视为不雅。我们本来并不熟悉相关法例条文及程序,幸得淫亵及不雅审裁处的两位审裁员详细解说,才明白以上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早前审裁员张民炳及蔡志森均不约而同地指出评审刊物是否不雅,不须考虑刊物的整体内容。在报导中,张民炳说:「如果有关刊物含有不雅内容,无论是评审全份刊物或只评审一部分,都会得出相同结果,他以电影为例,一套个半小时的电影,如果只有10秒显示性爱镜头,全套电影都会被评为三级。」而蔡志森更指出「只针对有问题部分评级是审裁处一贯做法」。

 

故此,我们才根据他们解说的判断标准来检举《圣经》内不雅的章节,做法和淫亵及不雅审裁处的一贯作风没有半点偏离,而且《圣经》内文的不雅描述比中大学生报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蔡志森今日竟反驳之前的说法,认为「《圣经》记载的是历史,即使有记述乱伦的事,亦不代表赞成,亦没有描述性行为细节,所以不能与《中大学生报》相提并论。」。但是,《圣经》是否记载历史在社会以至学界内都极具争议,例如,伊甸园只是神话,从未在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出现;《圣经》又曾预言埃及会变死城,寸草不生,家散人亡,但今天埃及是热门的旅游地区。

对于有指「《圣经》没有鼓吹乱伦和暴力」,我们不是争论《圣经》有没有鼓吹这些行为,而是它的有关内容本身是否含有不雅成份。

 

另外,审裁员张民炳为《圣经》辩护,认为「《圣经》是十分权威的宗教刊物,全球有几亿信徒,有几千年历史,内容『无乜唔妥,无描述上床』,所以被指不雅投诉,不会成立」。但根据香港法例第390章《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对审裁处的指引,一件刊物是否权威,有没有几亿人相信,绝不是评级的标准。

 

如今影视处又称,《圣经》是宗教文献,亦是人类文明一部份,历代相传。可是,大卫像也流传已久,亦属文化一部分, 却要用树叶遮盖被评为不雅物品。

 

我们对有关人士前言不对后语深感失望,我们怀疑他们并未细心阅读《圣经》内文而妄下判断,有包庇《圣经》之嫌。在此事上,我们严重质疑两位审裁员、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及影视处机制的公信力。

 

此事已引起国际关注,为了捍卫香港国际都会的名声,我们希望影视处及淫亵及不雅审裁处严正处理今次的投诉,不可存有双重标准,我们要求一个公平、公开及公正的裁决。

 

投诉《圣经》发起人:
奥 卖葛 (令人战栗的圣经网主)
酒楼部长@3talk.christianity 
EvilLynx
诸神黄昏
Gesus 
H.T. Leung
Yeung (http://hk.geocities.com/anti_ark/)
sinintheworld (anti_christ · 反基地 )
William Yim 
抽刀断水(离教者之家) 
罗迪亚 (为何我们不是基督徒?)
HardCore 
理智再临者(反基督帝国)及(为何我们不是基督徒?)
Amb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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