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歧視私生子?-聖經疑難問答
文:奧姐姐 / 校正:奧妹妹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4月27日 (原文日期: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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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疑難問題:
為甚麼聖經會歧視私生子?他是被迫生出來的,又不是自己選擇要當私生子。
相關經文如下:
申命記
23: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聖經疑難解答:
主流基督徒的解答:
耶和華很重視婚姻的聖潔,所以不讓私生子入耶和華的會[1]。但全善的神又怎會要讓子女擔當父母的罪呢?於是,為了証明神是全善的,有些基督徒又會搬出神不會因父罰子的聖經經文,例如:
耶利米書
31:30 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喫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以西結書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接著,繼續解釋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是因為當時的私生子多是參加異教敬拜與廟妓行淫所生的子女,結合了異教的思想,因此十代不可入耶和華的會[1]。
我們的解答:
先不論「私生子是指異教敬拜所生的子女」這推想完全沒有根據,即使這推想是正確的,那耶和華也仍然是讓無辜的子女擔當父母異教敬拜的罪啊。
另外,提出兒子不必擔當父親的罪的聖經經文,更把聖經的自相矛盾赤裸裸的呈現在大家眼前。有些基督徒真的是越辯護越暴露聖經的缺陷。
其實,聖經只是由幾十位古人橫跨很多年所寫的書,並不是所謂全善全能全知的神所默示的,自然而然會有著古人落後的思想,也有著前後矛盾的問題,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基督徒對於聖經絕對無誤和由神所默示的堅持,才會讓真正的神(如有)蒙上殘酷不仁、不公平、不道德、自相矛盾之罪。
只要知道了聖經不是絕對真理,就會知道它的內容受著歷史文化的影響,即使看到這些違反自己信念的經文,也不會不安了。
與其花時間為聖經辯護,不如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上。一起從基督教畢業,把基督教能有的善完全學會,跳出教會狹隘框框,成為更善良有愛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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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伸延閱讀:
Christianity, Plagiarized Version of Mithraism (基督教抄襲Mithraism)
Prophecies, Promises, and Misquotes in the Bible
Claimed Evidence: Prophecy in the Bible
註
[1]聖經知識庫.台灣聖經網.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2008.web.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