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得與女兒亂倫的故事代表聖經默許亂倫嗎?-聖經疑難問答
文:奧姐姐 / 校正:奧妹妹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5月8日 (原文日期: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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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疑難問題:
聖經中的所多瑪故事中,神救出了唯一的義人羅得一家,但羅得後來竟然與兩個女兒亂倫生子,神也沒有阻止或懲罰他們,這代表聖經默許亂倫嗎?
相關經文如下:
創世記
19:31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
19:32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19:33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4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19:35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6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
聖經疑難解答:
主流基督徒的解答1:
有一種辯護說法是聖經只是描述事實,不等於贊同此行為,例如;有基督徒認為[1],即使聖經稱羅德為義人,神把他一家救出免於被滅,還送迦南土地給他們亂倫出來的後裔,即使他們的後裔是救世主耶穌祖先之一,但聖經並沒有出現過批准這事發生的字眼,所以盡管聖經沒有譴責這事情,也不等於神是默許的。
我們的回應:
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明顯是站不住腳的,耶和華容許這事發生後,不單止沒有發怒,沒有斥責,還有獎勵,這不是默許難道還要說「你們做得好好啊!」才算得上不是默許嗎?事實上,根據聖經的記載,耶和華是個輕易發怒殺人的神,亞倫的兒子獻錯了耶和華不喜歡的凡火,他就立刻燒死他們(利未記10:1-2);又如俄南不內射大嫂而射精在地上,耶和華立刻叫他死了(創世記38:8-10);烏撒運約櫃時約櫃差點倒下,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耶和華就立刻擊殺他了,因為摩西律法說明不可摸約櫃(撒母耳記下6:6-7)。可見耶和華對於他不喜歡的事,是不會袖手旁觀的。
主流基督徒的解答2:
另一種辯護說法直接把羅得說成失敗的義人[2],所謂的証據如下:有兩個天使和耶和華一起去見真正的義人亞伯拉罕,但去見義人羅得時卻只有兩個天使;羅得沒有主動尋求神;他住在罪惡之城所多瑪;他的妻子被救出後變成鹽柱;他們的後代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我們的回應:
因著這些不明確相關的事情,硬把聖經明確指明是義人的羅得(彼得後書2:7-8)說成是失敗的義人,這是強詞奪理。而且,也許這些護教者不知道,其實他們口中真正的義人亞伯拉罕也是亂倫的,他娶了自己的妹妹(創世記20:12)。好了,退一萬步,就姑且當作羅得真的是失敗的義人,這個聲稱全知全能全善的耶和華的確沒有阻止他們亂倫,也沒有斥責或降罪他們,無可否認,這神是默許他們這麼做的。
我們的解答:
事實上,從前的社會並不如現代大部份社會般絕對禁止亂倫,所以寫於那時代的舊約聖經並沒有把亂倫看得那麼糟。時代會變遷,道德會改變,不可能會有一本書是絕對真理。知道聖經只是古代的文學作品,就會豁然開朗,不用再花時間在詭辯上。
只要知道了聖經不是絕對真理,就會知道它的內容受著歷史文化的影響,即使看到這些違反自己信念的經文,也不會不安了。
與其花時間為聖經辯護,不如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上。一起從基督教畢業,把基督教能有的善完全學會,跳出教會狹隘框框,成為更善良有愛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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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伸延閱讀:
Christianity, Plagiarized Version of Mithraism (基督教抄襲Mithraism)
Prophecies, Promises, and Misquotes in the Bible
Claimed Evidence: Prophecy in the Bible
註
[1]余創豪, 混淆了描述和判斷:在舊約聖經中離奇的性行為.2013.web.2016
[2]創世記生命讀經 第五十二篇 一個失敗的義人.web.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