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聖經疑難問答
文:奧姐姐 / 校正:奧妹妹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4月27日 (原文日期: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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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疑難問題:
教會都說聖經是絕對真理,是神的話語,是道德指引,那為何聖經說強姦犯被抓到,不需要怎樣被罰,只需要賠錢給她爸爸,娶了受害者,終身不可休她就可?這樣合理嗎?強姦別人還可以娶了人家,受害者還要一輩子和這強姦犯在一起?這不是反而在罰受害人嗎?
相關經文如下:
申命記
22: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22: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聖經疑難解答:
主流基督徒的解答:
暫未有基督徒的回應,如有基督徒想解答,請email到[email protected]
我們的解答:
在這聖經作者身處的時代裡,女人是男人的貨物。未嫁出的是爸爸的財物,已嫁出的是老公的財物。
所以,若有人把爸爸的女兒強姦了,處女膜破了,就像貨物被弄壞了,爸爸無法再把女兒嫁出去,強姦犯就要賠錢給那爸爸,且要娶了她。
可能大家都有聽過,在一些伊斯蘭教國家,會把受害人嫁給強姦犯的新聞。平時沒把聖經讀完的基督徒可能會很驚訝聖經中竟然也有這樣的律法。其實,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是出於猶太教,聖經舊約甚至是完完全全取自猶太教的典籍[1]。
只要知道了聖經不是絕對真理,就會知道它的內容受著歷史文化的影響,即使看到這些違反自己信念的經文,也不會不安了。
與其花時間為聖經辯護,不如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上。一起從基督教畢業,把基督教能有的善完全學會,跳出教會狹隘框框,成為更善良有愛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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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伸延閱讀:
Christianity, Plagiarized Version of Mithraism (基督教抄襲Mithraism)
Prophecies, Promises, and Misquotes in the Bible
Claimed Evidence: Prophecy in the 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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