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聖經疑難問答
文: 奧姐姐 / 校正:奧妹妹
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4月20日 (原文日期: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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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疑難問題:
聖經作為絕對真理,作為基督徒的道德指南,為何容許耶和華的子民擄敵方的女子作妻子?
相關經文如下:
申命記
21:10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21:11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21:12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他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21:13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
21:14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
聖經疑難解答:
主流基督徒的解釋:
這是保障女戰俘的生命安全,因為那時中東沒有福利制度,女人沒有男人很難生存。[1]
我們的的解答:
如果承認聖經只是古時人類的文學作品,這解釋就很合理——那個時代女人是男人的財產,也是戰利品。寫聖經的人身處這些年代,也就把這對於他們而言正常不過的習俗寫進聖經去了。有律法保障被擄為妻的女子不被變賣,或不被當婢女,在當時來說也是一件不壞的事情。
可是,如果基督徒一定要把聖經當為絕對真理、當成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神所默示的,就必需要面對這個全善的神容許「擄敵人的女子作妻」的指控。在耶和華是全能全知全善的脈絡下,他可以直接禁止擄人這個行為,甚至禁止戰爭的發生,不需要等戰爭打完了,女子被擄為妻了,才禁止變賣擄回來的妻子。
不再迷信聖誕絕對無誤、不再迷信聖經是神默示的,不但不用再為聖經的荒誕暴力色情矛盾煩惱,還可把為聖經辯護的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上。一起從基督教畢業,把基督教能有的善完全學會,跳出教會狹隘框框,成為更善良有愛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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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伸延閱讀:
Christianity, Plagiarized Version of Mithraism (基督教抄襲Mithraism)
Prophecies, Promises, and Misquotes in the Bible
Claimed Evidence: Prophecy in the Bible
註
[1]宗教異見討論區.香港討論區.2015.web.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