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聖經大行動新聞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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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新聞稿(請即發佈)

 

尊重市民不安情緒
要求公平、公開、公正的裁決

截至今日下午約六時,影視處已接獲2041宗投訴,要求將《聖經》呈交淫褻及不雅審裁處評級,可見今次投訴正好反映民意,亦證明《聖經》的部份內文確實令不少市民不安及反感,超出社會的道德底線。但影視處卻表示《聖經》是普遍市民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拒?將《聖經》送交評級,而選擇把只接獲兩宗投訴的明報送檢。這明顯表示影視處持雙重標準,某特定兩人或兩百人的意見才被照顧,二千多人的感受便毋須理會,這亦反映某些人在香港是享有特權的。

 

另外,在投訴《聖經》行動發出後,有人認為我們是斷章取義,未有理會經文的歷史背景,所以含有亂倫及極度血腥暴力的情節,不應被視為不雅。我們本來並不熟悉相關法例條文及程序,幸得淫褻及不雅審裁處的兩位審裁員詳細解說,才明白以上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

 

早前審裁員張民炳及蔡志森均不約而同地指出評審刊物是否不雅,不須考慮刊物的整體內容。在報導中,張民炳說:「如果有關刊物含有不雅內容,無論是評審全份刊物或只評審一部分,都會得出相同結果,他以電影為例,一套個半小時的電影,如果只有10秒顯示性愛鏡頭,全套電影都會被評為三級。」而蔡志森更指出「只針對有問題部分評級是審裁處一貫做法」。

 

故此,我們才根據他們解說的判斷標準來檢舉《聖經》內不雅的章節,做法和淫褻及不雅審裁處的一貫作風沒有半點偏離,而且《聖經》內文的不雅描述比中大學生報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是,蔡志森今日竟反駁之前的說法,認為「《聖經》記載的是歷史,即使有記述亂倫的事,亦不代表贊成,亦沒有描述性行為細節,所以不能與《中大學生報》相提並論。」。但是,《聖經》是否記載歷史在社會以至學界內都極具爭議,例如,伊甸園只是神話,從未在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出現;《聖經》又曾預言埃及會變死城,寸草不生,家散人亡,但今天埃及是熱門的旅遊地區。

對於有指「《聖經》沒有鼓吹亂倫和暴力」,我們不是爭論《聖經》有沒有鼓吹這些行為,而是它的有關內容本身是否含有不雅成份。

 

另外,審裁員張民炳為《聖經》辯護,認為「《聖經》是十分權威的宗教刊物,全球有幾億信徒,有幾千年歷史,內容『無乜唔妥,無描述上床』,所以被指不雅投訴,不會成立」。但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對審裁處的指引,一件刊物是否權威,有沒有幾億人相信,絕不是評級的標準。

 

如今影視處又稱,《聖經》是宗教文獻,亦是人類文明一部份,歷代相傳。可是,大衛像也流傳已久,亦屬文化一部分, 卻要用樹葉遮蓋被評為不雅物品。

 

我們對有關人士前言不對後語深感失望,我們懷疑他們並未細心閱讀《聖經》內文而妄下判斷,有包庇《聖經》之嫌。在此事上,我們嚴重質疑兩位審裁員、淫褻及不雅審裁處及影視處機制的公信力。

 

此事已引起國際關注,為了捍衛香港國際都會的名聲,我們希望影視處及淫褻及不雅審裁處嚴正處理今次的投訴,不可存有雙重標準,我們要求一個公平、公開及公正的裁決。

 

投訴《聖經》發起人:
奧 賣葛 (令人戰慄的聖經網主)
酒樓部長@3talk.christianity 
EvilLynx
諸神黃昏
Gesus 
H.T. Leung
Yeung (http://hk.geocities.com/anti_ark/)
sinintheworld (anti_christ · 反基地 )
William Yim 
抽刀斷水(離教者之家) 
羅迪亞 (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HardCore 
理智再臨者(反基督帝國)及(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Amb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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